7月14日上午,学院在求实厅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,专题审议并表决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(草案)》。党委书记代华龙、院长贺元成等学院领导出席会议,共97名教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。
大会上,学院党委副书记张爽同志代表章程起草小组就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(草案)》制定有关情况向大会代表作了说明。代表们分成5个小组对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(草案)》进行了深入讨论,就章程内容、文字表述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。学院章程制定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,形成了16条修改意见,向大会做了报告。经过表决,大会以全票赞成的结果通过了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(修订稿)》。
据了解,根据学院章程制定基本程序,经本次大会讨论通过后,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还将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和学院党委会审定。经举办方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核准后付诸实施。
代华龙在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(草案)》审议通过后作了讲话。讲话指出,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的制定,是学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推进学院综合改革,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它对进一步凸显学院的办学理念,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规范学院办学行为,提高学院教育质量,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作用。学院章程的制定必将为实现学院建设“省内一流,国内知名”高职学院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。代华龙要求:要以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,深刻理解《章程》制定工作的重要性,要以章程建设为新的起点,进一步深化改革;要以制定《章程》为契机,推进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,不断提高办学治校水平。



